
5月17日,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天然气项目组总经理俞琥与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源在武汉签署合作原则协议。双方将在天然气销售、水陆加注、工业用户终端直供、分布式能源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俞琥在签约仪式上讲话,指出双方的合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一是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产业规划,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打造“绿色长江”“安全长江”。二是符合杨华董事长提出的船舶燃料清洁化的企业发展战略,双方将为船舶燃料实现由燃油向天然气转型发挥积极作用,减少燃油对长江水体的污染,为建设绿水青山的美丽中国做贡献;三是符合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与中长燃的共同利益,通过发挥中海油的气源优势与中长燃的市场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既对气电集团在沿长江流域天然气销售和战略布局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也促使中长燃公司延伸产业链、强化资源保供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整合双方优质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沿海与沿江发展同频共振,共同助力清洁能源事业。 中海油江苏天然气项目组副总经理刘镒宁、中海油江苏销售公司负责人燕群、中海油江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钢等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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