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日,“大鹏昊”LNG船完成安全卸载缓缓驶离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大鹏LNG”)接收站码头,标志着广东大鹏LNG期租的“大鹏”系列LNG船成功交付货物达700船,为广东大鹏LNG一期合同——中国大陆首份液化天然气进口合同(SPA)的顺利执行贡献了可靠运力。 “大鹏”系列LNG运输船——“大鹏昊”“大鹏月”和“大鹏星”均由我国自主建造,分别于2008年4月、7月和2009年12月交付运营,十余年来一直承担着广东大鹏LNGSPA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任务。据统计,“大鹏”系列LNG船运载交付的700船LNG总量约为4600万吨,占SPA项下货物总交付量的82%,是公司SPA合同货物运输名副其实的“主力军”。 广东大鹏LNGSPA合同是中国大陆第一份LNG进口贸易合同,此份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使广东率先进入天然气时代,开启了中国大陆进口LNG的进程,对于国家能源结构转型意义重大。该合同自2006年起执行,目前已进入第17个合同年,合同项下累计交付LNG达5600万吨,有效缓解了粤港澳大湾区缺煤少气的境况,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安全可靠的能源动力。持续、清洁、绿色、低碳的天然气供应,同时也优化了区域能源消费结构、改善了环境状况。据测算,5600万吨LNG与同等热量的煤炭相比,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96亿吨、二氧化硫179万吨、烟尘93万吨、氮氧化物1623万吨,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碧海蓝天做出重要贡献。 SPA合同是广东大鹏LNG业务的基石,公司一直十分重视SPA合同的执行情况,长期与资源供应方保持良好合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确保了合同的顺利执行。在不良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广东大鹏LNG实时关注天气情况,与上下游保持沟通,同时积极进行协调,确保LNG安全接卸,没有一次因为公司原因而影响船期执行。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装载港和卸载港不断调整防疫政策,对船期如期执行挑战重重,广东大鹏LNG在严格遵守当地防疫政策同时,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在广东大鹏LNG接收站采取“无接触式卸船作业模式”、健康驿站“16+21”的封闭式管理模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了疫情下SPA合同的顺利执行,全力做好抗疫保供工作。 安全可靠持续供应天然气是广东大鹏LNG履行民生保障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广东大鹏LNG在“十四五”期间为国家“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所做出的贡献。在新冠疫情反复和错综复杂的国际市场环境下,广东大鹏LNG将一如既往恪尽职守、牢记使命,坚守“国船国造,国货国运”的使命,充分发挥“大鹏”系列LNG船的运力作用,确保SPA合同可靠执行,为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安全稳定供气和推进“双碳”进程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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